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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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北京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秦安学者”奖教金的通知

关于评选北京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秦安学者”奖教金的通知

 

为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北京理工大学双一流建设,激励在教学、科研与服务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的教职工,特别是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车辆工程或汽车混合动力技术(HEVPHEV)相关的动力分流、发动机、自动控制、电驱及电机领域研究,由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倡导并出资设立“秦安学者”奖教金

 

一、基金与奖励范围

“秦安学者”奖教金由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设立,共出资3年,总金额为300万。

“秦安学者”奖教金用于奖励北京理工大学德才兼备、工作踏实,并在车辆工程或汽车混合动力技术(HEV、PHEV)相关的动力分流、发动机、自动控制、电驱及电机领域的教学、科研与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业绩的教职工。

评选条件:

秦安学者奖教金申报对象为北京理工大学所有A系列和B系列的在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申报秦安学者奖教金的教职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忠诚教育事业,诚实守信,思想品德高尚;

2.积极落实人才培养综合改革以及“三全育人”改革等各项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从事车辆工作或汽车混合动力技术(HEVPHEV)相关的动力分流、发动机、自动控制、电驱及电机领域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

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6.热爱本职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富有创造性,科研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并满足下列前六项条件中的至少两条:

(1)近三年牵头申请车辆工程或汽车混合动力技术领域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并获准;

(2)近三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或获国家科技奖励前三名(获奖项目为车辆工程或汽车混合动力领域);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二作者,当年至少有一篇车辆工程或汽车混合动力领域高水平论文发表在学校认可的顶级学术期刊上;

(4)当年获得车辆工程或汽车混合动力技术领域发明专利授权至少一项(第一完成人);

(5)车辆工程或汽车混合动力技术领域课程建设负责人;

(6)在车辆工程或汽车混合动力技术科研和教学领域取得其它优异成绩,在全校乃至全国引起较大反响,经评委会讨论确应予以奖励的;

(7)当年考核业绩突出(加分项)。

秦安学者奖教金不得连续获奖,如取得突出成果可连续申报(不超过两次,且申报材料中的业绩和成果不能重复使用),2018-2019学年为首届开展。

 

二、奖励等级与奖励形式

1.“秦安学者”奖教金每年奖励资助4人,奖教金作为获奖教职工的个人奖金,以现金形式发放。

2.奖励额度:奖励金额为:25万/人。每年向奖教金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1. 申请人必须填写《秦安学者奖教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书与资料作为附件。
  2. 每学年末,秦安学者奖教基金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候选人10人。然后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奖教金的现场评审答辩会,最终评审专家差额评选出获奖教职工4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3. 申报材料应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4. 对以弄虚作假等不诚信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消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按校纪校规和相关国家法律严肃处理。

 

四、上交材料与截止时间

纸质版材料:上交至中关村校区一号教学楼237办公室李超老师处;

1)奖教金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截至目前项目所获的奖项复印件

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6月2717:00

 

电子版材料:上交至bitsmejiangxuejin@163.com;邮件命名及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工号+秦安学者奖教金申请”;截止时间同纸质版截止时间。

【此次评选为2018-2019学年“秦安学者”奖教金,2018年底已经提交过申请材料的老师不需再提交申请材料,若申请材料有更新,可联系联系人进行材料增补】

奖教金联系人:李超  68914347-606 yazechao@163.com

 

 

秦安学者奖教金评审委员会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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