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机械与车辆学院关于评定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举措。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教财[2019]19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学校第92号令)、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评定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研函〔2020109号)要求(具体见附件1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http://grd.bit.edu.cn/pygz/pyxx/186632.htm),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机械与车辆学院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以研究生院下达的名单为准)均有资格申请。我校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也可申请(以研究生院下达的名单为准)超出基本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即学制规定于2020自然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学院名额由研究生院划分确定,学院可以推荐不超过120%的学生参加评定。其中,前80%为等额评定,由学院认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其他推荐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以学部为单位进行差额评选。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参评学生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 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含国际重要学术会议最佳论文);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 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
  • 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或者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排名第一
  • 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证书);
  • 作出特殊贡献(如第一作者发表NatureScienceCell正刊或子刊论文),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注:

a) 高水平学术论文原则上参照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运载学部2019年更新的各学科重点期刊目录,层次划分原则上参照《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6]16号),强化专家评议,具体认定以评审委员会专家评议意见为准。

b) 学术论文及专利成果第一作者的认定:第一作者为学生导师(必须为本人培养方案中的导师)、第二作者为学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学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学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视同第一作者

 

3、综合表现评判,需全部满足如下条件

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在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或学术沙龙中具有组织、投稿或主持经历等。同时,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原则上应以负责人身份参与2020 “世纪杯”竞赛且至少成功报名1项。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 参评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 参评上学年课程考试或开题、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通过者;
  •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 参评学年研究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 超出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 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该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况。

5、材料要求:

1) 参评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基本信息取自研究生管理系统,手机和邮箱取自注册中心(login.bit.edu.cn),论文成果数据取自论文认领系统,申请者在奖学金申报填写页面进行论文认领后,点击“论文同步”导入论文列表并删除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特别提醒: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北理云《一站式填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2)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成果支撑材料 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网页截图打印,应包含题目、作者、期刊、online日期、影响因子及分区)和正式(在线)刊出有卷期页码的证明材料; 科技成果奖需提供证明获奖排名和等级信息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受理发明专利需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和证明发明人排序的文件(公开发明专利信息页、未公开发明专利请求书页) 能证明获奖等级和个人排序的创新竞赛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研究生院出具的个人研究生期间的学业成绩单1份 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3) 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和表彰“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成果产出和表彰的计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

4) 国家奖学金可多次申请并获得,对于往年已获得过的研究生,如再次申请,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例如论文、专利、获奖等)不得再次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对于明确同年度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的其他奖助学金,其同年度获得者不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5) 申报者的导师需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明确说明申报者的成果是否属实且符合申报要求(包括材料要求中第4)条,即同一成果不得再次重复使用),并对申报者的思想品质、学习科研表现及发展潜能作出必要评价,如发现弄虚作假、滥竽充数等情况,取消该生评审资格,并对该生及其导师在学院层面给予通报。

四、学院评审流程说明

机械与车辆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奖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书记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责任教授小组代表、研究生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等。

学院评审流程如下:

1) 研究生自愿申报:申报人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委托研工委进行材料汇总,并对申报者的成果进行分类和初审;

3) 评委会评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提交评审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

、申请及评审时间节点

9月25日12:00-1011日12:00(北京时间)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北理云(online.bit.edu.cn),点击“一站式填报”使用方法见《北理云<一站式填报系统>使用方法》附件2),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北京时间10月1112: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其中,《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应证明纸质材料1套北京时间10月1212:00前交至一号教学楼237-3刘洋老师处

电子版《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机械与车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汇总表》(附件3)(请严格按照附件3内给定格式填写)北京时间10月1212:00前发送至manager_bitme@163.com;两个文件上注明个人姓名、学号。

超过报送时间提交的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任一项)不予受理。

10月12-10月26日:材料汇总、初步审核、学院组织评审,评审结果院内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1027日,学院向研究生院上报评定结果。

六、注意事项

1、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已用于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2、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于20208月31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出版的刊物、获得的授权专利或表彰;同时在线公布及正式刊出的论文,以正式刊出的时间为准,只在线公布、未正式出刊的论文,以在线公布的时间为准;不符合时间要求的成果禁止作为参评材料。

 

 

机械与车辆学院

 20209月

 

 

附件1:关于评定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http://grd.bit.edu.cn/pygz/pyxx/186632.htm)

附件2:北理云《一站式填报系统》使用方法

附件3:《机械与车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