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要求,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翻倍,即追加名额等于上半年下达的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械与车辆学院补报名额
硕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 |
|
等额推荐 |
8 |
5 |
差额推荐 |
14 |
10 |
二、追加名额评定工作要求
1、202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申请条件按照机械与车辆学院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要求执行。
3、第一批公示的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全部有效,其等额评定和差额评选推荐名单全部认定为本次推荐的等额评定人员。
4、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研究生院计划再次开放幸福北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补充申报。已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自动参评,不能再次填报。
三、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系统填报(11月1日9:00--11月4日17:00)
补充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1月4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
2.材料提交
学院研工委组织在北京时间11月5日9:00-12:00在一号教学楼237-2集中收取并审核申请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应证明纸质材料1套。
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附件1:《机械与车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汇总表》(请严格按照附件1内给定格式填写)北京时间11月5日17:00前发送至bitsmejiangxuejin@163.com;两个文件上注明个人姓名、学号。
超过报送时间提交的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任一项)不予受理。
3.学院评审
各培养单位组织新增名额评审。各单位10月15日前的评审公示结果全部认定为等额评定推荐人员,本次无需进行评审。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只对新增名额进行评定。在完成评审后应将评定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评审
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核和差额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11月底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
2024年10月31日